2008年浙江省第八届幼鸽大奖赛湖州赛区规程
2008年浙江省第八届幼鸽大奖赛湖州赛区规程 湖鸽协(2008)第1号 一、主办单位:湖州市信鸽协会 二、协办单位:湖州市各区、县信鸽协会 三、比赛方式、司放距离和地点:省大奖赛,空距为500km左右,湖北阳新. 四、训放安排:300km安徽安庆站市协会统一训放,前几站训放各分会请与吴兴区联系. 五、决赛集鸽时间及地点:2008年10月23日19:00—21:00在市协会集鸽,司放时间为10月25日上午. 六、参赛办法: (一)、本届比赛足环数在规定时间内(2008年1月8日至2月15日)不定额发放,报名费为每羽参赛鸽(必须佩带特比环并配有副环)人民币50或者150元整。奖金发放为税前奖金,如遇税收问题,获奖者自行解决。 (二)、从2008年1月8日(星期二)开始公开接受参赛报名(数量不限),2008年注册后的会员均可报名参赛,2月15日报名截止。 (三)、本届比赛的正、副足环号码必须相互一致,凡正、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、损坏不完整、残缺不全者等均不得参加决赛,不得列入比赛排名。 (四)、执行“2008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”中规定的有关参赛办法。 (五)、本次比赛综合前50名必须参加拍卖,如不参加则该鸽主所有名次,奖金全部取消。 七、报到、验鸽办法: (一)、执行“2008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”中规定的报到、验鸽办法。 (二)、比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始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(含第一羽报到日、以日出日落时间计算)。录取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。 八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: (一)、50元组(环号2008-11-009001至2008-11-010000)比赛录取名次150名,150元组(环号2008-11-010001至2008-11-011500)录取名次为50名。 (二)、比赛的奖金分配方案(不含税)为:1500枚×50元=75000元{其中应减去上缴省协会1500枚×3.5元=5250元,承包基金2000元,协会2000元,奖品750元,共计10000元}实际发放奖金65000元。第1—6名各水晶奖杯一座,第7—150名奖状。 1、50元组奖金分配为下表:
另从1500枚大奖环中增加一个拖100元的级别(环号2008-11-010001至2008-11-011500),具体为:500枚×100元=50000元减去奖品800元,实际发放奖金49200元。第1—6名各水晶奖杯一座,第7—50名奖状。 2、 150元组奖金分配为下表:
(三)、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,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的参赛鸽主平均分配。 九、申诉和纪律: (一)、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,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(口头、电话申诉不予受理),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。如胜诉,申诉费人民币500元退给其本人。如败诉,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。从公布成绩后24 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,过期不予受 理。 (二)、参照执行“2008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”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。 十、本届比赛,凡遇到政府行为和禽流感等不可抗力等原因,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,原则上顺延择日举行比赛。因顺延比赛,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予赔偿。 湖州市信鸽协会 2008年1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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