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大足县信鸽协会2011年信鸽竞赛规程
重庆大足县信鸽协会2011年竞赛规程
一.主办单位:重庆市信鸽协会 二.承办单位:大足县信鸽协会 三.竞赛项目: 日期及收费。
四. 参赛资格:凡2011年3月31日前注册的市,县鸽协会员,参赛鸽必须是大足县鸽协发
售的足环。 五.竞赛裁判委员会
总裁判长:王志联。
集鸽裁判长:谭世建。
成员:唐全东、 吴乾富、 曾华、 秦太明、 廖建、 陈相贵、 郑兴元、李进才。杨凯。
报到裁判长:郑兴元。
成员:李仁顺、 敖谷奎、 王志联、等。
司放长:徐培友。司放员:
六. 仲裁委员会
主任:郑兴元 (兼,成员:吴乾富、 谭世建、 王志联、 王永波、 秦太明。
七. 竞赛办法
1. 执行重庆市信鸽协会2011年竞赛规程和中国信鸽协会规则及裁判法。各项目必须是GPS
测距到户的会员,否则成绩无效。
2. 归巢鸽无暗记成绩无效。
3. 各项目有效期分别以放出之日起,500公里,3天。 700公里,5天。1000公里,30天。
4. 参赛鸽必须填写竞翔单一式二份。
八. 报到办法
1. 持鸽报到、电话报到。
2. 电话报到,电话报到时必须报明暗记密码号,足环号码,姓名等资料。
3. 报到点:大足县信鸽协会,电话:85221090。64383083。85221185
4. 赛鸽报到时,必须持会员证,环标证,竞翔单。
5. 县鸽协只报到获奖鸽,其余归巢鸽由各分会组织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值班报到。
6. 各分会在各项目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后,2天内,将归巢鸽的成绩报到顺序表(表四),
上报县鸽协,否则成绩不予认可。
九:奖励办法
1.各项目归巢鸽以分速排列名次。
2.各项目前三名发奖杯一尊。
3.500公里;取30名, 限时为;500公里见鸽当日20时00分止。 700公里;取20名,见
鸽之日起二天内。1000公里;取15名。见鸽之日起十天内。以上限时均在有效期内取时。 4.奖金分配:500公里前三名分别为;200元,150元, 100元, 4-30名各50元。700公
里, 前三名分别为;200元,150元,100元;4-20名各50元。1000公里, 前三名分别为; 200元, 150元, 100元,4-15名各50元。
十品评赛:另行通知
十一.查棚裁判:郑兴元. 吴乾富. 谭世建. 王志联. 廖建等。
十二. 本年度的竞赛日程安排, 若因政策因素停放, 请广大会员谅解。
十三. 在比赛中, 如有弄虚做假, 一经查实, 取销获奖名次, 收回奖金,奖品, 并视情节
轻重给予警告,停赛,开除会籍。 十四. 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足县信鸽协会。
大足县信鸽协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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