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"浩羽杯"第三届信鸽锦标赛竞赛规程
广州市"浩羽杯"第三届信鸽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、主办单位:广州市体育总会 三、赞助单位: 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 四、竞赛项目:500公里级 五、司放时间与地点:2010年10月16日早上7:00于江西吉水放出。 六、参赛条件: (一)必须是本会注册会员,并缴纳2010年会费;团体会员必须交纳当年团体会费。 (二)参赛选手鸽必须佩带广州鸽协发放的全国统一环(含由我会委托属地团体会员发放的全国统一环),足环年份不得超过3年(2008、2009、2010年),否则成绩无效。会员之间交流的赛鸽,须办好过户手续。如以个人名义为属地竞翔团体购买足环在广州地区发放的,一经发现,按非本会发放脚环论处,取消该鸽所有比赛成绩。广州市信鸽协会2010年发放全国统一足环号段:CHN2010-19-130001至CHN2010-19-150000。(三)参赛鸽主每次比赛下笼须交报名费2元/羽。凡没有按时在市会备案的信鸽和没交参赛费赛鸽,一律不录取锦标赛所有项目的名次。 七、竞赛办法 (一)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2002年《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。 (二)本次比赛有效报到时间为2天,按有效期最后一天日落时间计算归巢成绩。当天如无鸽归巢,报到有效期顺延一天。 八、归巢报到验鸽办法:按《广州市2010年亚运信鸽系列赛竞赛规程》 九、名次录取及奖励 广州市"浩羽杯"第3届信鸽锦标赛以分速排列名次,分速高者名次列前,分速相同者以空距远者名次列前。本次比赛录取获奖鸽100名,前10名发奖杯,11-100发证书。名次录取及奖励详情见下表:
十、本规则解释权属广州市信鸽协会。 附:《广州市"浩羽杯"第3届信鸽锦标赛组委会名单》 广州市信鸽协会 二O一O年元月八日 附件: 广州市"浩羽杯"第三届信鸽锦标赛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名誉主任: 关谓贞(广州市体育局副局长) 组委会主任: 吴日秀 (广州市体育局副巡视员) 组委会副主任:冯 雄(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) 罗 斌(广州市信鸽协会秘书长) 朱穗风(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董事长) 组委会委员: 黎 强 (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) 郑伙强 (广州市信鸽协会副主席) ' 谭关畅 (广州市信鸽协会副主席) 王锦康 (广州市信鸽协会副主席) 谢 坚(广州市信鸽协会副秘书长) 洪强华(广州市信鸽协会副秘书长) 秘书长:谢 坚(兼) 裁判长:何志明(广州市信鸽协会秘书) 办公室主任:金永贵(兼)成员:王新月、陈可美、何志明、麦振炳、何容佳 竞赛裁判部: 主 任:郑伙强(兼)集鸽裁判长:金永贵司放裁判长:肖穗明 报到裁判长:谭关畅裁 判 员:成根林、肖穗明、何志明、 陈家榆、李 鑫、肖广球、傅源华、赵 益、黄源才、刘润泉、严树标、张瑞强、陈伟国、陈宪荣、樊应祥、王剑锋、张瑞强、何伟澄、王明雄、陆超侣、冯卓辉、王新月、陈可美、劳国才、李树荣、麦振炳、冯欣荣、何容佳、李礼其、钱耀辉、郭锦鸿、林国洪、杜建宏、戴志武、郑锦洪、陈俊伟、王广辉、马国锋等广州市国家信鸽等级裁判员。 新闻宣传部: 主 任:黎 强 (兼)副主任:洪强华(兼) 仲裁委员会: 陈善钊、郑伙强、谢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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