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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爱翔赛鸽中心2011年第二届秋赛竞赛规程

时间:2011-02-13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 发布人:jsax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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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爱翔赛鸽中心2011年第二届秋赛竞赛规程

 

监赛单位:江苏省信鸽协会

主办单位:徐州市信鸽协会

承办单位:江苏爱翔赛鸽中心

 

本中心宗旨:以诚信为本,竭诚为鸽友服务,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,确保比赛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为国内外鸽友提供一个阳光透明的竞技平台。

 

一、参赛条件

(一)凡承认本规程的鸽友均可报名参赛。

(二)参赛鸽必须是25-50天的健康幼鸽,并必须佩戴中国(或地区)信鸽协会统一制作的2011年足环1枚。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将不接受。

(三)本规程视为合同,鸽友将信鸽送至本中心,即视为合同生效,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规程各条款。

(四)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,如自行接种疫苗的,请鸽主在交鸽时告知本中心。

二、竞赛项目、比赛时间

本届比赛设预赛、决赛、团体赛、鸽王赛、加关赛。

(一)清棚、 预赛、决赛 (南线)  

A、80公里之前短训,不少于10次

80公里训放(归巢即清棚)

B、预赛:240公里,日期:2011年11月6日 

C、决赛:480公里,日期:2011年11月13日

(二)团体赛

凡交鸽10羽者,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。80公里训放归巢后即进行清棚,将上网公布归巢羽数,鸽友可自行编组,按每10羽一组,超出的可分A、B、C......组,五日内未编组者,本中心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。编组一经确定,不得更改。团体获奖名次,以决赛前500名归巢羽数多者为胜,如羽数相同,则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前者为胜(最少2羽以上入围为团体)。

(三)鸽王赛

鸽王在决赛500名内产生,两关名次相加数据小为胜,如相同按决赛成绩前者为胜。

(四)加关赛

500公里获奖鸽除外,其余归巢鸽必须进行后三关(400公里、500公里、600公里)的比赛,无需缴纳费用,每关分别排名,并进行三关综合排名。如鸽友有意参加精英赛,须缴费,赛项任选,进行单独排名,并参加统一拍卖。

三、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

(1)预赛:录取前100名。前10名均颁发奖杯。冠军8000元,亚军5000元,季军3000元,第4-100名各1000元。   

(2)决赛:录取前500名。前10名均颁发奖杯。冠军80000元,亚军50000元,季军30000元,第4-10 名各15000元,第11-100名各10000元,第101-300名各5000元,第301-500名各3000元。 

(3)团体赛:录取前10名。均颁发奖杯。冠军30000元,亚军20000元,季军10000元,第4-10名各4000元。

(4)鸽王赛:录取前10名。均颁发奖杯。冠军10000元,亚军6000元,季军3000元,第4-10名各2000元。

四、收鸽与地点

(一)收鸽时间: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(节假日不休息)。

(二)收鸽地点:本地鸽友可以送到市信鸽协会,也可通知本中心上门接鸽;外地鸽友可空运至徐州观音机场、长途汽车站、各代理点(运费自理)。并提前通知本中心,以便接鸽。

江苏爱翔赛鸽中心地址: 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大黄山镇

邮   编:    221131 

服务电话:0516-83050066    接鸽电话:0516-83050066  13337958828

(三)境外鸽以当日汇率,收缴等值人民币。报关税、检疫费、运费自理。

五、缴费办法

(一)参赛费:每羽700元,饲养费:每羽100元。

(二)收缴时间: 80公里训放归巢后进行清棚,清棚时由裁判逐羽扫描,邀请鸽友代表现场监督,并实时上网公布,清棚后五日内需一次缴清参赛费、饲养费共计800元/羽。如逾期未缴费,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参赛权。

(三)开户行

汇 款 帐 号:

中 国 建 设 银 行  6227 0012 5131 0213 922  户名:李伦 

中 国 农 业 银 行  6228 4804 5347 1425 612  户名:李伦

汇款后请在汇款单上注明申报的鸽主姓名和联系电话,并传真至本中心财务部

传真电话:0516- 83050066

六、竞赛办法

(一)严格执行《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、《信鸽活动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》及本规程。

(二)清棚、预赛所需裁判由徐州市鸽协委派,决赛由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委派。请媒体及鸽友代表全程监督。

(三)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,成绩以电脑按分速排列为准。若计时遇同分同秒,以打印顺序为准。如发生故障,由现场裁判裁定为准。

(四)报到有效期:决赛当日第一羽归巢鸽起至次日18时止。如在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报满,剩余名次奖金(除获奖鸽外)由决赛上笼鸽均分。如比赛报到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,奖金由决赛上笼赛鸽均分。

(五)清棚以后,在家飞、训放中飞失、病亡等视为自然淘汰,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。

(六)无论集鸽多少,比赛照常进行,设定奖金不变。

七、赛鸽管理

(一)为使赛鸽达到较好竞翔状态,路训不少于10次。

(二)幼鸽在观察棚进行观察,经过观察、调理和接种疫苗后进入大棚。

(三)收鸽期间信鸽飞失、病、亡,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。不补交者视为放弃。

八、获奖鸽拍卖及迟归鸽处理

(一)决赛后择日举行颁奖暨拍卖大会,拍卖地点徐州饭店。

(二)决赛前500名、境外鸽必须参加拍卖,拍卖所得60%归鸽友,40%归本中心。

(三)流拍鸽,在拍卖结束后10日内,鸽主按起拍价的40%交款后领回,迟归鸽免费领回。逾期不领者由本中心处理。

(四)鸽主凭参赛卡领取奖金、奖杯、拍卖款及流拍鸽、迟归鸽。

九、其它说明

(一)如遇奖金税,则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
(二)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赛,本中心退还参赛费(不退还饲养费),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
(三)主办方按企业相关法律、法规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
(四)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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