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赛单位:中国石油信鸽协会承办单位:利翔赛鸽公棚一、参赛条件: 1、凡承认本规程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,赛鸽一经入棚,即视为双方合同生效,双方即按本规程执行。 2、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2010年信鸽协会正式足环,参赛鸽必须为25-40日龄的健康鸽,凡所在地有疫情均不接收。 3、本公棚统一为赛鸽注射疫苗,已注射的须注明。二、参赛费、交鸽时间、地点及付款方式: 1、每羽参赛费1000元人民币,(交鸽时每羽先收100元饲养费)120公里训放后10日内交清剩余参赛费(900元)。后期归巢鸽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费。 2、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以下帐户(手续费自理) 中国建设银行:6227000153330021288 户名:张胜利 中国农业银行:6228481730840328117 户名:张胜利 中国工商银行:6222020408008856796 户名:张胜利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:参赛鸽主姓名、地址、电话,然后传真至石油利翔公棚以便查询。传真电话:0317-2371777 3、交鸽时间:2010年6月1日开始(节假日不休息)。 4、外地鸽友可与公棚提前联系交鸽方式,公棚负责接机、接站。运输费由鸽主自理。 5、收鸽地点:任丘市西环汽车客运站西行2公里路北(利翔公棚)。电话:0317-2375555手机:13703171108 18631712999 18603171108 6、竞赛时间:第一关:2011年 4 月上旬 180公里(±5%)第二关:2011年 4 月中旬 280公里(±5%)第三关:(决赛)2011年 4 月下旬 480公里(±5%)三、竞赛办法: 1、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《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》和《信鸽公棚规则》及本规程。 2、各项比赛及清棚裁判员均由石油信鸽协会指派,负责集鸽、司放,审定成绩均以电子扫描为准,如发生故障,以现场裁判裁定为准。 3、决赛有效期为: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日落结束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报满或无归巢鸽,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(团体奖除外)。 4、2月上旬进行清棚扫描,参赛鸽在清棚前发生病亡、游棚、丢失,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。如不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,清棚后发生病亡、丢失,按自然淘汰处理。四、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: 1、第一关:录取前 100 名 前十名奖杯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-100名各1000元 第二关:录取前200名,前十名奖杯 冠军10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3000元 4-200名各1000元 第三关(决赛)录取前400名,前10名奖杯 冠军10万 亚军6万 季军4万 4-100名各1万 101-400名各5000元 2、团体赛录取前20名(从决赛站获奖鸽中产生)前10名奖杯 冠军3万元 亚军2万元 3-20名各10000元三关综合鸽王
录取前5名各发奖杯一尊、1-5名各奖5000元。成绩以三关分速相加,高者为胜(须是第三关获奖鸽方有资格参加鸽王评比)。 3、团体赛:每8羽为一组,按交费羽数计算,一人交鸽多组,则以 A、B、C字母区分,120公里训放后分组,只能同一名下分组不能多人并组,过期公棚按电脑排序分组,分组后不得更改。团体赛名次计算方法:决赛站前400名内归巢鸽羽数多者为胜,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高者为胜。 五、获奖鸽、归巢鸽归属及办法: 1、2011年决赛后颁奖拍卖会(时间另行通知),第三关获奖鸽及三关鸽王进行拍卖,拍卖收入60%归鸽主,40%归公棚,参加拍卖的获奖鸽由鸽主提供血统书,未拍出的获奖鸽,由鸽主交拍卖底价40%领回。 2、未获奖归巢鸽50元/羽,决赛后10日内,凭参赛卡领回,过期不领者,公棚有权自行处理。
3、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的相关税项,由获奖鸽鸽主自理。六、其它事项: 1、第一关180公里集鸽上笼时允许鸽主探视,未上笼的参赛鸽退还鸽主参赛费。180公里比赛后,赛鸽将依旧进行正常训练飞行,此期间如遇赛鸽丢失未能参加280、480公里集鸽上笼,主办单位将不退还该羽赛鸽参赛费,按自然淘汰处理。 2、未交参赛费的赛鸽,本公棚视鸽主自动放弃,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,参赛鸽一经转让,比赛奖金、拍卖所得全部归新鸽主所有。 3、欢迎鸽友在查棚、比赛集鸽、登检、入笼、放飞时监督,比赛前不少于10-15次训放,并及时在网上公布。 4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利翔公棚所有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